我对物理学一直有一些疑惑,疑惑的地方就是物理学里面没有意识。当然,冯诺依曼曾经提出意识是量子坍缩的条件,这是很好的线索,但还不是一个基本的元物理论题,至少它不像爱因斯坦那样美妙,同时,它也没有本质的排除其他的可能(事实上它本质的不可能排除其他可能)。

我已经非常清楚,世界必须本质的包含意识,甚至世界本质的就是意识的 —— 无论世界是什么,世界都必须以第一人称意识的形式展开。

物理学是我们意识的产物,那么我们如何提出一个论题,使得意识雄辩的成为物理世界本质的一部分呢?

物理学是关于物理世界的理论,物理世界是一个原则上可以通过枚举物理事件去穷尽的集合,至少这是一种很难反驳的理解。那么无论我们如何界定物理世界,无论我们持有什么样的哲学观,什么样的实在的观点,我们都必须承认这个事件是一个物理事件:

自我意识的诞生。

它 literally 是一个物理事件,它显然有物理基础,有神经科学的基础,它是有前因的,是有后果的,而最重要的是:这个事件必须有第一人称主观意识的参与。

这就是说,这个事件是物理的,同时是第一人称主观的,它就是那个人觉察我原来是我的时刻,这个事件的定义,就是人觉察到我就是我。而它又完全是物理的,谁能够论证它不是物理的?

谁能够把这个事件从第一人称主观意识剥离呢?没有第一人称主观意识的参与和宣称,这一事件永远不能成为一个物理事件,而只要你读到这个文字,你百分之百确信存在自我意识和它的诞生,因为那就是正在阅读的那个你。

因此物理学必须接受这个事件作为其对象,自我意识的诞生必须是一个本质上不可以排除的物理事件。

这看上去的一小步,实际上是一大步。当我们把自我意识的诞生考虑为一个物理事件之后,我们就会自然的意识到,物理世界里面任何一个经验事件,都必须有自我意识的参与。

因为物理世界里面的任何一个经验事件,都是某个自我意识的认识产物,我们不可能列举出任何一个反例。从而在缘起法的意义上,第一人称自我意识是所有物理现象(法)的根本缘。

什么是缘起法呢?就是说法(现象,物理)是因缘和合而成的,而怎么理解因缘和合呢?就是这么简单几句话:

此有故彼有,此生故彼生;

此无故彼无,此灭故彼灭。

这就是所谓的缘起法。缘起法把世界看作条件和关系,条件和关系的和合,就形成了法。而一切物理世界的法,一切有可能成为认知对象的法,都以第一人称自我意识的参与为条件,因此第一人称自我意识是所有法(物理)的根本缘。

我们还可以往前走一步,有时候我们怀疑自己不是实体的而是模拟的,所谓模拟,就是移除了我们关于世界“实体性”幻觉所剩下的东西,我们认为相比于我们的幻觉,“模拟”是更不“实在”的。

其实,从我们认知的角度,我们讲不出任何“模拟”和“实在”的区别,我们认为世界是叫做原子的实体小球组成的,这叫实在,实际在我们所认知的这个物理世界,原子从来不是一个实心小球,不仅仅我们关于原子的模型,就是关系和条件(相互作用力),我们关于原子的任何物理陈述,都完完全全是关系和条件,除此不剩下任何东西。

但是无论是在我们的实在幻觉中,还是在我们移除实在幻觉所剩下的“模拟”中,我们都知道,关系和条件是不虚的,它们和合而成形成的能被我们认识的稳定的规定性,就是法,法就是物理现象。

因此实在性是什么呢?就是法,法之所以能够形成稳定的规定性,是因为它严格的遵循因果的结构,佛法的语言叫因果不虚。

所以当我们可以讲这个世界的时候,世界就已经成立了,这个世界就必须是遵循严格因果规律的世界,所谓遵循严格规律的因果规律,意思就是没有什么外在于因果规律的东西能够干涉它。

在这个意义上,能被我们认识的世界,就算是模拟的,它也必须遵循严格的因果规律,从而不是平凡的,从而是有着无始无终无边无际的因缘网络的,从而就是生成性的,而不是封闭的。这一方面给出一种关于实在的理解,实在性就是生成性;另一方面,这也暗示不存在封闭意义上的最终物理理论,物理理论和物理世界一样,是一个生成的过程。

世界是生成的吗?我想是。如果我们所处的世界,是一个最终封闭的世界,存在封闭的物理理论,那么我们还没有发现该理论的概率为零,根据人择原理,世界是生成的概率是100%。